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代缴医疗保险。通过社会保险核心业务经办子系统核实,2013年1月至今,您爱人在乐山XX商贸有限公司上班,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今后如果需要申领失业保险金,可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或到参保地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办理。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电话:0833-212759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