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乐人社发〔2015〕7 号)和《关于2020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通知》(乐人社函〔2020〕56号)规定,经个人申请、事业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审核、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李乾安等2人符合乐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条件,拟核准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现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及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7月7日至7月13日。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33—2442342)、书面反映或面谈。反映问题时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
附件:2020年乐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_5002.xlsx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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