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乐山市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认定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发〔2020〕17号)精神,为做好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的评审工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同意,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审核专家,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愿意参加困难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审核活动,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能够公平、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
2.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3.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申报困难企业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的审核工作,并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管理;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专业和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三)工作经历和职称。
1.熟悉会计、审计专业理论知识,并具备行业内5年以上丰富的专业经验,现从事审计具体工作;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三、基本权利
评审专家在技术评审活动中应享有的权利:
1.享有独立评审的权利;
2.享有评审表决的权利;
3.按相应的标准获得评审劳务报酬的权利;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本义务
评审专家在技术评审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
1.提出困难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在评审活动中,发现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
五、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推荐,也可以自我推荐,并提供如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乐山市困难企业申报材料审查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
2.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其他证明具备所申报技术评审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4.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专家进行备案登记。
六、其它事项
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在申报过程中,请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一)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专家要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对所提供验证资料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备案后,专家信息有变化的(特别是联系手机),专家本人应及时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修改。
(三)如成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专家,接到评审通知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因工作地点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应急参加评审的,请及时通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邮 箱:535575739@qq.com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团山街555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833-2130835
附件:乐山市困难企业认定专家申报表.docx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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