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30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98号)文件精神,经区县推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复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青团乐山市委等5家部门初审,拟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家部门推荐峨眉山市创客梦工厂、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等三家单位参加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评审。现按相关文件规定,这三家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如有不同意的意见,请打电话:2130835,联系人:王海龙。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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