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稳岗返还申报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问题,请向我中心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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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一批公示表.xlsx
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