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成员分工:
(一)魏立先(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二)余剑(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审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监察科、养老工伤保险科、行政审批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刘潞(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综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应急管理、专题调研、新闻宣传、目标督查、行政效能、行风建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划财务、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内部审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政府表彰奖励、任免和人社信息化建设运维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内部审计科)、表彰奖励任免和工资福利科(不含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城镇居民增收工作),人社信息中心。
(四)陈蓉(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人才开发和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管理、就业促进、失业保险、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管理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五)王燕(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信访维稳、人事考试,机关局属单位党的建设、机关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执纪监督问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驻村帮扶、援彝干部管理、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两新”联合党委党建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信访科,市人事考试中心。
(六)赵川(党组成员、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
负责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农民工、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农民工工作科,主持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工作。
(七)曾研华(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
负责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劳动关系科、主持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工作。
二、局领导分工
党组成员以外的局领导除协助党组成员工作外,直接分管部分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直管局领导对直管领域的全面建设负领导责任,直接向局主要领导负责。
(一)黄卫东(二级调研员)
协助陈蓉同志工作,直管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城镇居民增收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市场经办服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黄敏(副县级干部)
协助陈蓉同志工作,直管人力资源管理科,承担人力资源服务和市场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唐丽(副县级干部)
协助刘潞同志工作,直管数字化建设科,承担人社数字化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王川青(四级调研员)
协助余剑同志工作,直管政策法规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吴玉忠(四级调研员)
协助王燕同志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局工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职责
各位党组成员、局领导除负责分管的业务工作外,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分管范围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宣传、脱贫攻坚、行风建设、信访维稳、应急处置、行政效能、安全生产和保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