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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统计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握最大民生部门、经济发展重要助推部门的职能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积极应对多重矛盾叠加、多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了新发展。                

一、劳动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

2019年末,全市城乡就业人员186.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万人。按就业产业划分,第一产业73.33万人,减少1.39万人;第二产业41.2万人,增加0.22万人;第三产业71.75万人,增加2.67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上年的40.4%22.2%37.4%变为39.4%22.1%38.5%

全部单位年末从业人员46.1万人,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23.8万人,城镇私营单位22.2万人。按企事业、机关划分,城镇企业就业人员35.1万人;事业单位6.1万人;机关单位4.6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36万人,比上年5.26万人增加0.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1万人,比上年1.88万人减少0.3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74万人,比上年0.96万人减少0.22万人。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0%。

2019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01.20万人,比2018年增加1.28万人。其中省内转移91.40万人,增加2.54万人;省外输出9.80万人,减少1.26万人;全年实现劳务收入215.06亿元,增加19.23亿元,增长9.8%

2019年,全市共实名登记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094人,实现就业创业2708人,占登记总数的87.52%2016级民族地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47%,超过目标任务3.47个百分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09个。全年有397名高校毕业生(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0522万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962人,带动(吸纳)就业2886人。累计发放创业补贴138万元,促进138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二、收入分配
  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市属公立医院进行了2018年度薪酬总量的填报;贯彻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水平。

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切实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基准线为7.5%,上线(预警线)为11%,下线为3%

2019年,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286.6亿元,增长16.4%。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802元,比上年增加3921元,增长6.7%。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9070元,比上年增加7187元,增长10.0%。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91401元,比上年增长6.7%;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8857元,与上年79109元相比,增长12.3%;机关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4697元,与上年94845元相比,下降0.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5115元,增长6.8%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71769元,增长67.9%;采矿业52496元,增长7.8%;制造业51222元,增长11.5%;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1184元,增长22.8%;建筑业54144元,增长10.8%;批发和零售业45306元,增长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4508元,下降9.4%;住宿和餐饮业37043元,增长5.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4643元,增长0.1%;金融业107233元,增长8.9%;房地产业51905元,下降9.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755元,增长5.0%;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61821元,下降6.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9252元,下降4.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40607元,增长4.1%;教育业77556元,下降1.8%;卫生和社会工作91216元,增长15.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5365元,增长13.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4651元,增长0.4%

三、社会保险
  (一)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1.2019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1.77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13.6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5.88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13.4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5.89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0.22万人。

全年共有49.44 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24 万人,全年月人均领取水平达到 1903.93元。有35.61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养老金115.56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0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37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54.2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5亿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0.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7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111.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4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7.02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0.17亿元。基金总支出4.9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8.37亿元
   2.2019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68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1.41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24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90亿元共为12518名失业人员支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56亿元,待遇发放率保持100%

3.2019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1.86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4.12万人。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32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4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8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66亿元。

(二)做好社会保险降费减负,落实稳岗返还等政策,全力为企业减轻负担201951日起全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准时启动实施,惠及我市11800余户参保单位。及时将惠民政策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印制宣传单,组织参保单位集中政策宣讲,送政策进大中型参保单位,向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做好系统相关参数修订工作。2019年为参保企业减负6.59亿元。其中为9588户企业降低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减收3.19亿元;为3016户机关事业单位降低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减收1亿元;调整6939户企业缴费基数口径减收1.19亿元;阶段性降低8136户企业的失业保险减收1.21亿元。开展“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专项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等惠企惠民政策,扩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乐就发〔20193号),主动开展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核426户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发放稳岗补贴资金21721万元,惠及职工7.35万人。及时落实失业保险返还新政,全年共向5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返还资金2972.79万元,惠及职工0.5万人。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及时放宽补贴享受条件,扩大补贴范围,优化补贴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全年共为1196名企业职工发放技术技能提升补贴215万元。

(三)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手工经办和现金业务,实现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重点突破。积极防范化解社保基金支付风险,落实社保基金审计和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全市社保经办内控, 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全年追回社保基金74.56万元,累计补缴社会保险费323.15万元。

(四)社会保障卡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35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9.9万人。全市各地均实现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全市电子社保卡签发总量为2万张。全市共设立765个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其中,现场制卡网点达242个,实现市、县、乡(镇)三级全覆盖,全市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514831笔、密码修改611笔、密码重置257728笔、挂失48614笔、参保地转移8219笔、现场制卡237196张,通过省持卡库用卡鉴权1168万次。

四、人才人事
  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围绕构筑“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2019年我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14.2万人,其中,高级职称6088人(正高级258人)。持续推进“嘉州英才”工程,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发放“嘉州英才卡”,“嘉州英才卡”持有人达到272人。稳步推进职称分类改革,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完善评价标准,推动快递工程职称评审和环保机构改革权限管理。开展职业农民职称工作试点,已有324名新型职业农民获得初、中、高级职称。推动落实《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十条措施》,巩固拓展基层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机制。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培养支撑重点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高素质产业大军。全市技能人才达到28.3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26万人,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印发《乐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3年内,支持开展补贴性培训6万人次。印发《乐山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与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明确了我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时间长度、培训范围和补贴标准等事项。组织14名选手和5名裁判参加在绵阳举行的第三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了制茶项目二等奖、数控车工优胜奖及团队优秀组织奖的良好成绩。组织21名选手参加在广元和攀枝花举办的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其中1名选手进入糕点组前三名。与市教育局共同举办我市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大赛设10个大类专业和25个比赛项目,以“技求精工、匠心花开”为主题,19个学校565名学生参赛。组织开展全市首届“寻找乡村匠人”评选活动,挖掘出一批富有乐山本地特色的“草龙、面塑、根书、年画、糖画、刀具、剪纸、蝶翅画、竹编”等乡村匠人手艺,评选出20名乡村手艺人,举办颁奖典礼,并通过电视台、《新闻天天报》微信公众号、LED滚动播放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宣传,以技艺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以人才引领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贯彻与实施。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2019年全市共有技工院校3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1所,在校学生3610人,当年招收新生1564人,毕业学生1321人。共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35个,就业训练中心2个。新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全年为18068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1617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759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01人。组织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贫困家庭技能培训脱贫行动”等专项培训行动,全年共开展政府补贴职业培训28389人,其中,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5078人。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7万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4597人,创业培训2202人。全年培训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9902人次。

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我省三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337号)精神,我市在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开展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共对11名个人、9个集体记功,推荐的集体金口河区扶贫移民中心被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扶贫移民开发局给予了记大功奖励。做好人才扶贫攻坚工作,按高级岗位总量5%的标准下达“两县一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岗位42个,为全面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支撑。全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600余人。 

表彰奖励与任免工作成效显著。贯彻落实《四川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8个配套文件。提请领导干部任免101人。其中,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决定任免的90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11人。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密切关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做好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局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开展日常性集体协商试点,探索集体协商新模式和新经验,营造“有事好商量”的良好氛围。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

力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全市调解仲裁工作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效能为工作主线,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要目标任务,积极做好新形势下调解仲裁工作,全市劳动人事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深化标准化仲裁院创建活动,全市标准化仲裁院达到6个。分类推进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筑牢争议防范和处理的第一道防线。优化升级后的调解仲裁办案系统上线运行,全市仲裁机构100%接入,全年依托系统办案率达到80%以上。强化农民工劳动报酬类争议预防,完善农民工劳动报酬类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实施“护薪”行动,着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立案1105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1219人,涉案金额5888.58万元;全市基层调解组织立案1244件,结案1230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5.6%,涉及劳动者1273人,涉案金额1923万元。

成立乐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根治欠薪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日常巡查和季度排查,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对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欠薪的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和重点监控,建立台帐并跟踪监管。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整改专项行动和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统筹协调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开展双随机公开工作,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22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全市用人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165家用人单位,对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执法检查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被评为A级的企业有211户、评为B级的企业有19户、评为C级的企业1户。对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实施监管。2019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320户,为553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607.35万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立案27件,结案率达100%;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6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件;全市在建工程项目直发率、建账率、实名实人按月足额发放率、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率均达100%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

就业扶贫促增收。2019年,全市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63125,完成年初省下目标任务2.1万人的300%,开展技能培训16969人,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9859人,全市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65.42%,提前达到全省2020年转移输出率50%的目标要求。在全省率先实施“大数据+就业扶贫”,依托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转移就业、政策援助等大数据,实时跟踪、分析贫困劳动力服务需求,分发主动服务工单32286件,协同700余名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上门服务,精准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服务10万余人次。在川浙两省率先开通东西部劳务协作精准就业信息共享平台,组织东西部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9场;“三县一区”开通“川—浙就业扶贫专车”12车次;全市东西劳务协作已转移1838人,完成目标任务310人的592.9%,其中帮助272名贫困劳动力到浙江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帮助1248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在省内就近就业。建成电子产品、制衣制鞋、民俗工艺品加工等就业扶贫车间、农村劳务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工坊87个,认定扶贫基地20个,实现扶贫车间建设覆盖全市11个区县。推广运用“劳务合作社+贫困户”“农业旅游+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重点项目+就业”“村级产业+就业”模式,帮助1548名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社保扶贫兜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积极与民政局、扶贫移民局进行对接,取得贫困人员数据,在省局的支持下进行数据清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保社保扶贫资金落实到位。积极向省局汇报乐山市为贫困人员代缴工作进度。指导县(市、区)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19年,已为17.42万贫困人员(含已脱贫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其中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76万人已享受政府代缴;6.66万建档立卡已脱贫的贫困人员已享受政府代缴。我市已实现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与省人社“最多跑一次”一体化对接平台上线,有力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社会保险核心经办业务系统接口对接,开发完成了对接全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了省厅规范公布的93项接口跳转,全方位实现全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与社会保险核心业务系统对接,其中:省集中系统25项、市建系统68项,实现了社会保险核心业务经办系统与全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无缝对接、数据同源,网办服务事项达到226项,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98.7%的人社公共服务可实现网上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7.4%大力推进市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自助服务设备、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线上服务渠道与人社部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府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市(州)公共服务平台、地方金融机构线上服务平台等融合对接。以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三版为依托,与银行构建社银平台,实现社保基金全程在线支付和征收;初步形成社银一体化,实现基层银行柜台可办理人社部分基础业务;打造社税平台,实现与社务部门数据共享,有力支撑社保基金征收。目前我市线上服务注册36.8万人,全年服务238.59万人次,部署自助一体机、便携式自助服务终端81台,服务超过50.51万人次。打造“城市10分钟+乡村30分钟或者3公里服务半径”人社服务圈,乡镇(街道)基层平台标准化率达95.0%,社区服务站点(窗口)标准化率达96.32%,行政村服务站点(窗口)建成率达90.55%。强化“社银一体化”建设,市、县两级覆盖面达91.67%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2.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公报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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