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初审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申请情况,对初审合格的借款人公示并签注推荐意见后,送担保公司认定审查。
2、担保公司接到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局推荐意见和相关申报材料后,对申请人进行反担保条件审查。对符合担保条件的,确定贷款担保额度和期限,办理担保手续。(不经过担保公司的无此项)
3.申请人持担保公司担保手续或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签署推荐意见的贷款申请审核表及经办银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4、经办银行对申请人贷款资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1.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初审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申请情况,对初审合格的借款人公示并签注推荐意见后,送担保公司认定审查。
2、担保公司接到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局推荐意见和相关申报材料后,对申请人进行反担保条件审查。对符合担保条件的,确定贷款担保额度和期限,办理担保手续。(不经过担保公司的无此项)
3.申请人持担保公司担保手续或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签署推荐意见的贷款申请审核表及经办银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4、经办银行对申请人贷款资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5、小微企业可选择贴息政策或担保政策中的一项,若选择财政贴息,参照上述贷款程序执行;若选择担保基金担保,则不再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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