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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乐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小凉山彝区稳定就业十条政策措施》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2-23 来源: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关于对“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金额给予稳岗返还,向小凉山彝区涉农企业倾斜。实施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解读。

(一)政策享受对象

参保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依法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生产面临暂时性困难,有望扭亏为盈的;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的;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的。

(二)申报流程。网上申报:参保企业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办理稳岗补贴申报,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即可完成申报。线下申报:由企业参保所在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和初审通过后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划拨补贴资金。与“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相关规定条件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不重复享受。

二、关于“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相关规定条件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的解读。

(一)政策享受对象

参保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依法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的;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的。

(二)申报流程。网上申报:参保企业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办理稳岗补贴申报,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即可完成申报。线下申报:由企业参保所在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和初审通过后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划拨补贴资金。与“返还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关于对“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及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的返乡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2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200元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的解读。

(一)补贴对象: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乐山籍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内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由市级财政承担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先行兑现,市级财政再按应承担部分金额全额予以补助。

(二)申报流程:线上申请。生产经营主体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实名认证后在线申办。线下申请。生产经营主体持经营主体资质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吸纳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等资料原件到就近的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办。

四、关于对“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按省外1200元/人、市外省内800元/人、市内5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的解读。

(一)补助对象:组织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到户籍地县以外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22号)第十条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申报流程:线上申请。补助对象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实名认证后在线申办。线下申请。补助对象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济人)资质证明材料、用工企业基本信息、就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组织备案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到就近的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办。

五、关于对“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的解读。

(一)补贴对象:受疫情影响,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的中小企业。对参加线上免费培训的,不再给予补贴。

(二)申报流程:

1.培训备案。我市中小企业拟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的,应在培训前通过“乐山就业”微信公众号的网络培训平台向所在地就业部门进行备案(其中,市级参保企业向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并签署《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等。

2.补贴申请。我市中小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线上申请:企业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实名认证后在线申办。线下申请:企业向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补贴申请(其中,市级参保企业向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学员花名册、线上学习记录证明材料、线上考试结果、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缴费凭证等。按照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发20205号)规定,补贴费用最高每人不超过1000元;同时,要加强线上培训监管,做到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其中,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培训成本可综合考虑培训时长、开发费用、培训运营成本等因素核定;企业购买第三方培训服务的培训成本可参考缴费凭证核定。

六、关于对“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对现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实施期限截至2020年底。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期限延长或2次安置起始时间截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撤销当月。”的解读。

(一)延期对象: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

(二)申报流程: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向所在县级人社、财政部门申请,县级人社、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级人社、财政部门复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

七、关于对“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解读。

(一)享受对象: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与公益性岗位安置期累计计算)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流程:线上申请:享受对象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或“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实名认证后在线申办。线下申请:享受对象持申报材料原件到就近的区(市、县)、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申办。

八、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小凉山彝区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城乡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疫情监测、防疫宣传、社会工作等临时公益岗位,过渡性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因疫情无法返岗农民工,由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400元/月.人执行。围绕补齐民生短板开发的其他城乡临时公益性岗位,由市县配套资金按规定给予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市级按小凉山彝区实际补助金额的50%给予补助。岗位终止期限为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撤销当月底。”的解读。

开发安置及补贴流程。街道(镇、乡)人民政府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县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街道(镇、乡)组织安置符合条件人员并报县级人社部门备案;街道(镇、乡)按月向县级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安置对象为因疫情无法返岗农民工、贫困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由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400元/月.人执行;围绕补齐民生短板开发的其他城乡临时公益性岗位,由县财政局、人社局向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岗位补贴由县(市、区)财政先行兑现,市级按小凉山彝区实际补助金额的50%给予补助。

九、关于对“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不超过3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并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解读。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省外300元/人、市外省内200元/人、市内15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按实全额补贴。

(二)申报流程:线上申请:贫困劳动力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或“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实名认证后在线申办。线下申请:组织机构代贫困劳动力到输出地的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办。

十、关于对“支持小凉山彝区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小凉山彝区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的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比例不得超过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1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微信交流等形式,掌握疫情前劳动者就业岗位、技能状况、薪酬待遇等情况,摸清疫情后就业去向、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需求等情况。”的解读。

政策说明: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小凉山彝区按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人社部门作为购买服务主体,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基础性调查,为精准做好就业创业服务提供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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