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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发布日期:2022-05-11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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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2022年4月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机遇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提高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

第一节  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第二节  挖掘先进制造业就业潜力

第三节  提升现代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第四节  拓宽农业农村就业空间

第五节  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

第四章  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增收

第一节  优化乡村振兴就业环境

第二节  做好接续乡村振兴就业帮扶

第三节  健全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四节  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五章  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

第一节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第二节  加强创业载体建设

第三节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

第六章  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第一节  强化教育与就业相互促进

第二节  强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第七章  增强劳动者就业获得感

第一节  稳步提高劳动者收入

第二节  完善劳动保障制度

第三节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八章  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第一节  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二节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

第三节  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

第四节  加强困难群体和特定群体就业帮扶

第九章  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

第一节  健全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第二节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第三节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第四节  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第十章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

第一节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基础建设

第二节  推动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服务

第三节  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和风险防范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工作机制

第二节  加大财力保障

第三节  加强就业促进工作宣传

第四节  加强监督检查


乐山市“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四川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和《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以来,我市坚持就业优先,实施积极的就业优先政策,“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就业总体形势稳中向好。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东西协作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就业促进工作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26.2万人,比“十二五”期间增长24.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2020年末,城乡就业人员总量178.4万人,其中一、二、三产业城乡就业人员总量分别为69万人、32.3万和77.1万人;农村劳动力总量139.08万人,转移就业102.5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7.2万人。

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全市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2015年的42.9∶21.6∶35.5调整为2020年的38.7∶18.1∶43.2。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上升到17%。

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均增长7.7%,2020年达到68960元。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8%,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速1.4个百分点,2020年达到28102元。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参保能力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2015年的220.3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249.4万人,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6万人、26.8万人,较“十二五”末,分别增加14.9万人、5.1万人;社保卡持卡人数356万人。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

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十三五”以来,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37.99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2.97万人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每年向社会各行业输送初、中级技术技能人才1.2万人,共培养合格毕业生6万余人,毕业生双证通过率达70%,本地就业率达70%以上。

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增强。创业环境持续改善,新设市场主体持续增长,创业人数大幅增加,“十三五”期间,全市实有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9.5万户。创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98亿元,科技创新综合水平指数达57.4%、居全省前列。到2020年末,全市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累计达到1.9万人,创办企业1.7万户,带动就业8.5万人,实现总营业收入30.6亿元。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加速发展。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四川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园试运营,初步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网络培训超市,形成上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连村组,全国链路最长的“就业在线”服务链。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机构数达到778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7家,年总营业收入达37.2亿元。

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共+市场”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率先在全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和“五分”服务试点,成为全国“就业在线”“电子培训券”“培训线上监管”首批试点城市,建成国家级、省级充分就业社区15个。初步建成覆盖乡村的劳务合作体系,形成“城区10分钟、乡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公共就业服务在全省率先实现“一窗受理、全市通办”“一点登录、全网通办”。“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展“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会1200余场次,提供岗位32万个;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第二节  机遇挑战

 

重要机遇。“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战略交汇叠加,四川省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等战略,发展势能更加强劲。持续深入推进“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中国绿色硅谷”“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锚定成渝地区“后花园”功能定位,建设山水园林宜居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一核两翼”发展支点,发展繁荣现代服务业。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就业吸纳能力不断提升。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由“十三五”末的53%提升到“十四五”末的60%,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了重要的发展基础,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良好条件。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全国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专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劳动者就业创业营造了更优的环境。

主要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领域矛盾依然存在,稳定和促进就业任务艰巨。全市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61.39%,低于全国1.96个百分点、全省0.8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老龄化加剧,4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加速上升。区域劳动力资源竞争激烈,成都、宜宾等周边地区虹吸效应明显。全市人力资源总量呈下降趋势,新成长劳动力资源增速放缓,市内劳动力资源吸附能力不足。“中国绿色硅谷”建设、乡村振兴发展、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发展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劳动力缺口将不断扩大。新技术变革日新月异,人工智能对传统就业产生冲击,新就业形态发展给劳动权益保障带来了新挑战。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型人才不足,劳动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低于全国4.9个百分点、全省1.2个百分点。区域就业不平衡,民族地区受经济容量、经济质量和区域差异影响,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加速向中心城市集聚,民族地区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突出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持续提升经济发展拉动就业的能力,建设高标准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持续提升劳动者素质,着力提高就业质量和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提供强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优先,产业推动。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导向,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就业目标导向作用,加强就业政策与其他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优先发展就业容量大、质量高的产业和行业,优先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和技能素质,通过稳定和扩大就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扩大总量,提升质量。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稳定和扩大就业,稳定第一产业就业规模,提高第二产业就业质量,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着力改善教育、卫生、居住和用工环境,提高区域吸引力,促进经济总量与就业总量协调增长。加快提升劳动者素质,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以劳动者素质提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质量就业。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健全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培育,提高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能,充分发挥市场在对接供需、促进就业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聚焦重点,靶向施策。关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就业形势和就业需求的差异性,健全完善公平普惠的政策制度。瞄准大学生、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制定靶向性、针对性政策措施,加强就业帮扶援助,严密防范失业风险。立足统筹城乡就业制定政策,适应促进就业对象和范围的变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全员、全域覆盖,实现就业促进工作的城乡统筹和基本就业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

——坚持转型提升,优化结构。统筹处理好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的关系,提高供需匹配精准性,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围绕重点产业加强劳动力素质提升、提升产业质量,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开发就业岗位,形成高质量就业与文旅经济、现代工业体系、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的格局。推进从劳务输出型向输入型转变。依托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强就业服务区域协同,形成人力资源服务业区域带动。加强数字化建设,形成云数跨域辐射。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达到20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保持在7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就业质量不断提升。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结构比例不断优化,城镇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劳动者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劳动者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新就业形态人员持续增长;加快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技能教育现代化,劳动者技能水平显著提升,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3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23年。创业促进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培育一批省级以上创业明星和明星企业,带动就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全市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累计超过2.2万人。

就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数字化、便民化、市场化水平显著提高。建设国家级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市场,打造一批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示范市建设,推进培训监管平台全覆盖。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推进就业创业服务跨域通办。做强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一核两翼”支点,为我市“中国绿色硅谷”“中国堆谷”和文旅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专栏1  “十四五”主要就业指标

 

 

 

2025年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0]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6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4.5

预期性

4.城镇就业占比(%)

55

预期性

5.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

6*

预期性

6.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23

约束性

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

70

预期性

8.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0]

预期性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2.8]

预期性

1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8

约束性

1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5

约束性

12.技能劳动者总量(万人)

40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带*为年均增速。

 

第三章  提高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

 

健全有利于更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培育就业新增长极,提高经济发展的就业吸纳能力,挖掘内需潜力带动就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积极拓展就业新空间。

第一节  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在经济发展中提升就业规模,把促进就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人口等政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对就业的影响评估及同步应对机制,积极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供给服务。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支持光电信息、先进材料、绿色化工、食品饮料等技能密集型产业发展,创造高质量的就业岗位。统筹城乡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兜底政策,促进平等就业。做好就业优先政策和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积极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加大政府促进就业资金配套力度,扩大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规模。健全就业政策评估评价制度和失业风险识别预警机制。

 

第二节  挖掘先进制造业就业潜力

 

提升全市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着力在先进制造业上挖掘就业潜力,强化制造业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围绕中国绿色硅谷等先进制造业,聚焦产业链主攻方向,强化产业链分工配套和区域协同,壮大光电信息、民用核技术、新型建材、绿色化工、食品饮料五大产业集群,培育千亿产业、万人就业产业集群,拓展现代制造业就业空间。鼓励制造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发展产品研发设计、系统总承包、整体解决方案设计等高端服务和远程维护、质量诊断等在线增值服务,催生更多研发、维保、控制等服务型就业机会。

 

第三节  提升现代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成渝地区“后花园”,积极融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做强“大峨眉”和“小凉山”旅游圈,推动以旅游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锚定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促进以品质旅游、特色餐饮为先导的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动以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信息、人力资源服务等为先导的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打造“川派餐饮”美食地标城市、区域物流枢纽高地,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高质量就业汇集区,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倍增效应。

 

第四节  拓宽农业农村就业空间

 

做强现代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冷链物流三大先导性支撑产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充分释放现代农业、农业服务业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回引兴业的重要作用。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现代农业质量与效益,抓好特色产业发展,扩大现代农业就业容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促进农村劳动力多元化、多渠道就业。

 

第五节  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

 

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清理调整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制度规定,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形成适应和引领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培育网红直播、数字内容生产等新业态。鼓励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积极探索共享用工、弹性工作等新就业模式。落实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要求,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并享受促进就业优惠政策。落实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兜底政策,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专栏2  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计划

01  农村农业就业扩容计划

全面提升现代农业质量与效益,抓好特色产业发展,突出打造“峨眉山茶”、晚熟柑橘、道地中药材、林竹四大优势产业集群,推动政策、技术、资本、劳动力等各类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扩大现代农业就业容量,到“十四五”末,第一产业就业容量达到70万人。

02  先进制造业就业质量提升工程

聚焦建设“中国绿色硅谷”,实施晶硅光伏产业“头号工程”,以乐山高新区为龙头,以五通桥、夹江、沙湾、犍为、峨眉等产业基地为支撑,实施品牌建设、质量建设、技术创新、绿色转型等工程,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其他县(市、区)协同布局特色产业功能区,培育“千亿产业、万人就业”产业集群,拓展现代制造业就业空间。到“十四五”末,第二产业就业容量达到35万人,技能型劳动者占比达到25%。

03  文旅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就业聚集工程

推进“旅游+”融合发展,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和海内外知名企业,搭建旅游培训基地和旅游人力资源服务运营平台,扶持一批文旅骨干龙头企业和专精小微企业。培育和壮大文旅新区、文旅特色小城镇、文旅就业产业园、文旅综合体、度假区等产业规模,吸纳更多就业群体。做大做强旅游为引领的复合产业经济,支持研学旅游、文创动漫、特色民宿等新业态发展,创新主题游、私家团、定制游、高端游等旅游新模式,拓宽文旅经济就业渠道。到“十四五”末,第三产业就业容量达到80万人,从业人员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04  新形态就业质量提升工程

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智慧交通、数字农业、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大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试点,加强新职业工种标准化建设。

第四章  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增收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就业创业载体建设,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返乡创业渠道,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村劳动力投身乡村振兴建设。深入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程,持续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

 

第一节  优化乡村振兴就业环境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易地搬迁人口后续就业增收扶持力度,健全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确保2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至少配套一个主导产业。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和范围,拓展就业新空间。依托区域农业资源禀赋,吸引更多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第二节  做好接续乡村振兴就业帮扶

 

完善农村劳动力返贫监测体系,大力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继续深化与广东、浙江、重庆等省(市)劳务协作,建好乐山籍农村劳动力在外务工服务站。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助推乡村振兴力度,健全乡村劳务合作社体系,壮大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精准对接市内外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用工需求,提高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实施脱贫人口充分就业计划和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培训计划,加大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力度,实现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家庭和易地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

 

第三节  健全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全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落实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失业登记、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提供岗位信息等基本就业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创业手续审批流程,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创业要素保障,加快基础设施向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延伸,抓好交通、通讯、电力、水利建设和现代化农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返乡创业信用评价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创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载体平台吸纳农民工参与创新创业。大力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四节  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

 

落实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落实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扩大城镇教育资源供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持续做好面向农民工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持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解决农民工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

专栏3  乡村振兴促就业行动

01  乡村就地就近就业促进行动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和乡村旅游,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带动吸纳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02  “头雁”回引培养工程

加强农民工党建工作,加大农民工流动党组织建设力度。深入实施农民工党员发展专项计划、农民工后备力量培育计划、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和农民工村干部培训提能计划,着力从优秀农民工中培养党员、村级后备力量、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集体经济带头人。注重从优秀农民工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加大定向招考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聘用专业性岗位人员工作力度。鼓励农民工积极参选“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道德模范等评选,发挥优秀农民工“头雁”作用。

03  农村劳务合作社建设行动

依托村两委等基层组织,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农村劳务合作机制,通过“农村劳务合作社+企业、农村劳务合作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合作社+培训机构、农村劳务合作社+项目”等方式开展公益性+市场化运作,搭建劳务信息、技能培训、共享用工、基层治理的重要平台,为劳务输出、转移就业、季节性用工提供服务保障。

04  特色劳务品牌打造计划

围绕全市“4+1” 现代工业、“8+3”现代农业、“2+6” 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体系,着眼“一县一品”或“一县多品”目标,聚焦产业集聚度高的工种,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组织实施劳务品牌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和项目制培训,推进实施“农村家庭能人”培养计划。

05  服务保障“护航”行动

深入推进农民工维权救助、走访慰问、根治欠薪、证照办理、旅途暖冬、就业招聘、社会融入等服务保障专项行动,着力稳就业、兴创业、提技能、强保障、促融入,促进农民工及其子女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享受均等化服务。

06  公共就业服务“春风行动”

800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大型集中安置点确定专门场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动态掌握搬迁劳动力就业需求,大力开展“春风行动”“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活动”以及送岗进安置点、送岗入户等活动,确保就业服务覆盖所有的搬迁劳动力。

 

第五章  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和活力,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孵化培育更多充满活力、持续稳定的创业主体,形成更多就业创业机会、更广增收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第一节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构建政策通畅、信息通透、资金通达、服务平台完备的创业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普惠性政策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费优惠、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支持初创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新创业力度。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创新试点,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技术制造的价值导向。探索落实创业失败保障机制,降低创业风险。

 

第二节  加强创业载体建设

 

完善创新创业孵化培育体系,建设孵化+创投”“孵化器+商业空间”“互联网+等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器,加强专业化孵化载体建设,为促进创业打造新引擎。加快发展互联网平台+创业单元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探索创业孵化基地与行政区划适度分离,推动创业孵化基地与产业升级融合发展,争创一批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参与创业实践。

 

第三节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

 

实施重点领域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推动扶持科技人员、青年大学生、草根能人创新创业,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乐创新创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重点领域创业带头人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建立创业联盟服务机制,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健全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创业服务等一体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专栏4 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01  创新创业金融支持计划

推进财金互动,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服务,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主体与资本、技术对接的门槛,为初创企业萌芽创造有利条件。开展信用贷款,降低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突破5亿元。

02  创新创业服务品牌建设

打造“乐创汇”创业服务品牌,开展双创活动周、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峰会、创业博览会、创业沙龙、项目巡诊、投资对接等活动。健全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现培训0.75万人次。依托社会组织,大力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成渝地区创业合作,共享创业导师库、项目资源库等创业服务资源,联合开展项目推介会等活动,承接成渝地区创新创业成果转移,推动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和孵化。

03  创新创业融合发展计划

围绕家政服务、养老托育、乡村旅游等就业潜力大、社会急需的服务领域,启动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示范工作,实施一批创业成功率高、易于复制推广、带动就业潜力大的项目;扶持建设一批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整合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

04  创新创业提升行动

鼓励大学生、退役军人、退捕渔民、优秀农民工创新创业,依托实名数据库、农民工服务等平台,为创业人员提供职业推介、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引入企业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探索基于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学生创新创业融通发展新模式,鼓励师生共同创新创业,提升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能力。出台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完善创新型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深度融合。

 

第六章  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围绕产业发展、市场信号、技术前沿和民生需求,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劳动者队伍。

 

第一节  强化教育与就业相互促进

 

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机制,增强服务地方发展能力。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发展渠道,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氛围,大力培养技能人才和嘉州工匠。加强在校生职业规划教育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建立专业化、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教学体系,增强高校毕业生自我评估能力、职业开发能力及择业能力。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打造国内一流的新能源(光伏)材料产业学院,以就业为导向,创建一批省级及以上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推动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双向流动,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实施高职“双高计划,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职队伍建设。推进工学一体教学改革,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实施高素质现代农民培养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将优秀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在岗基层农技人员纳入高职扩招范围。

 

第二节  强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劳动者自主选择、市场配置资源、政府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管理信息化,推进全省电子培训券示范市建设。聚焦全市重点产业、行业,整合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制定产业(行业)培训标准。贯通专技人才和技能人才评价渠道。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支持培训供给多元化。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打造一批高质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家庭能人培养实训基地,培育乡村工匠”“农村家庭能人,大力开展千百乡村匠人培育计划,推动农民工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打破专业技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探索开展网络配送员、网络营销师、调饮师、职业培训师、智能硬件装调员等新职业技能培训。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创业园区等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广泛开展定向、定岗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专栏5  职业素质提升计划

01  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支持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新建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育一支本土创新技能人才队伍。创建1个国家级、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力争创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2个,新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大力推行订单式、项目制、新型学徒制培训,承办或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和专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持续打造乐山技能大赛品牌。

02  职业教育品牌计划

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支持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打造国内一流的新能源(光伏)材料产业学院。推动职业院校主动服务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做强“留学乐山”品牌,建好“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学院”。

03  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积极推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增挂技师学院牌子,推动1所条件成熟的技工学校升级为技师学院,建设乐山旅游技师学院,力争全市技工院校达6所。深入推进工学一体教学改革,遴选一批技工院校参与国家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创建省级技工院校骨干教师研修基地,定期组织校长和教师研修。争取建设1个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马边民族地区公共实训基地。

04  产教融合发展行动

建成1-2个具有全国示范作用的职教集团或产教联盟,扶持建设10个校企合作共同体,建设10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实训基地,建好乐山新能源材料产业学院,支持创建1-2个产教融合示范企业。

 

第七章  增强劳动者就业获得感

 

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促进平等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持续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合理增加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者更有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第一节  稳步提高劳动者收入

 

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运用农业农村资源和现代经营方式增加收入。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第二节  完善劳动保障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城乡就业者应保尽保。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增强社会保障待遇和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发展基本养老保险、职业(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稳步提升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推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改善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劳动者健康。

 

第三节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创新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方式和治理模式,深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实现企业和职工劳动纠纷协商自主、权利义务协商自治、和谐关系协调自为。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向基层延伸。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稳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全面落实根治欠薪各项核心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用好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线索反映(监管)平台应用,实现维权服务全国联动、一网通办。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和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权益维护机制,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保障试点。

专栏6  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

01  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

落实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打造30名市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6家市级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3家市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60户,为500户企业提供用工指导。

02  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作用,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稳定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服务,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建立劳动争议协商协调机制,增强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能力。

03  “两网化”治理建设计划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标准,建立网格化管理考核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实施应用,实现“智慧监察”。

 

第八章  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分类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工作,稳住就业基本盘,确保就业总体形势持续稳定。

 

第一节  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结合产业升级、区域发展、乡村振兴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之间的职业发展通道和基层成长通道。加大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有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灵活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指导,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就业帮扶。壮大市、县两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新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就业见习基地。

 

第二节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

 

深入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战略性工程,坚持外转与内引并重,推动农民工转移就业。巩固和拓展市外劳务市场,在农民工集中务工地建设一批农民工服务站,切实做好外出务工农民工服务保障。用好用活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深化转移就业、回乡兴业对接、人员组织、技能培训、创业服务和后续管理等服务。建设一批劳务合作社,培育一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骨干企业,强化对农村劳动力统一服务,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培育嘉嫂”“彝领技工等劳务品牌。定期举办农民工大赛,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农村地区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美食经济,支持农村劳动力在县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围绕乡村振兴,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继续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支持回引兴业,从优秀农民工选拔干部、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第三节  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

 

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加大对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落实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优惠政策。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提供定岗、订单、定向培训并推荐就业。持续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公共信息平台,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收集布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动态管理服务。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第四节  加强困难群体和特定群体就业帮扶

 

持续完善就业援助服务制度,强化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动态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常态化提供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后续跟踪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就业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动态掌握特定群体就业需求,针对性做好特定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持续完善特定群体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障,推动建立涵盖职业指导、供需对接、权益保障全链条特定群体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设置残疾人就业岗位,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按照岗位需求适当放宽残疾人参加考录(聘)体检标准。加大特定群体自主创业扶持力度,为特定群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专栏7  重点群体就业促进计划

0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一村一医”“一村一幼”“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持续开展金秋招聘月、职业指导、就业在线进校园等专项活动,组织创新创业大赛。

02  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行动

持续推进农民工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春风行动”“送岗下乡”活动,打造农民工服务线上平台“乐山专区”,提升农民工服务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小程序用户量及活跃度,新增平台用户50万,实现“一部手机闯天下”。

03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计划

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退役军人培训需求调查,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开发新工种、搭建培训平台,扩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覆盖面和成功率。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退役军人达到5500人。建设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鼓励在开发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开辟退役军人创业专区。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推选活动。

04  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

开展妇女手工艺技能培训,推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促进就业增收。建设一批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

05  残疾人就业支持计划

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集中安置残疾人达到25%(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市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编制67人(含)以上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技能提升、岗位技能和创业培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辅助性就业机构,全市通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达800人。

06  就业见习基地建设

依托各级开发区、产业园、科技园等,加快对接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光电信息、先进材料、绿色化工和食品饮料等领域龙头企业设立就业见习基地,培育一批面向本土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力争打造2个国家级、2个省级、5个市级就业见习基地。

第九章  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

 

坚持以提高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效能为主线,聚焦服务就业、服务人才开发、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市场性流动、引导性流动、计划性流动,着力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法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人才流动配置科学化。

 

第一节  健全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持续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平台,推进区域人力资源市场运营一体化。适应区域产业转型和产业分布需求,大力发展专业化、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鼓励政府购买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扩大人力资源市场有效需求。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匹配供需、专业高效的独特优势,有效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促进人才顺畅流动、优化配置。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实现公共服务有效保障、市场化服务优质高效,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统筹行业发展和规范管理,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健全行业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快国家级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强化人力资源大数据应用,建立完善高效率的供求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提高智能化匹配水平。

 

第二节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提升工程,强化人力资源在产业发展的要素保障作用,制定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计划、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功能。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深度融入晶硅光伏、文旅美食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劳务外包、劳务合作、人才测评、人才培训、猎头寻访、职业生涯管理等中高端业态,支持壮大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县级国有人力资源公司和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围绕全市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保障企业用工专项行动计划,打造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群。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价体系,促进品牌化、数字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一核两翼多极总体布局,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创国家级行业细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进云数园区标准化建设。强化我市在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一核两翼支点作用,引领大小凉山(攀西经济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为全省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支撑。

 

第三节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贯彻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方案。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全口径统计调查制度,建立支撑产业发展的目标体系、责任体系。搭建高层次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引进来”“走出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主题创建行动,选树诚信服务先进典型。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编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白皮书。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依法纠正就业歧视行为,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

 

第四节  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积极参与成渝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协作,加强文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与成渝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协同发展。积极参加成渝地区人才招聘会、西部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西部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赛。与重庆武隆、大足等地加强人力资源协同,共建文旅专业人才市场交流平台、人力资源共享平台,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管理协同机制,联合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依托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就业在线、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成渝人社协同平台,共享求职用工、就业监测、重点群体就业等大数据信息,融入成渝根治欠薪协作机制。共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共享创业导师库、项目库资源,与成渝联合开展项目推介和投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利用成渝两地劳务办事机构、工作站点作用,建设乐山驻重庆农民工服务站,共享农民工服务平台资源。

专栏8  人力资源服务保障计划

01  “中国绿色硅谷”用工保障行动

组建“中国绿色硅谷”招募办,持续实施“中国绿色硅谷”用工保障8大行动,出台招聘光伏产业用工保障支持政策,配套绿色硅谷企业职工家属及子女就医和就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建设光伏产业人才公寓,为企业员工营造良好的生活、居住、工作环境。开通光伏公交专线,为企业员工出行提供交通便利。

02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共建计划

探索市县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核两翼多极”建设,建成以四川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云数园区为核心,四川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峨眉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两翼,“中国绿色硅谷”、西部创新堆谷、小凉山乡村振兴、巴蜀美食文旅等为多极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群。探索推进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服务交易中心和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

03  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计划

全市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新增50家以上,培育8家标准化服务示范企业(机构)。培育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业务辐射全省及周边省市能力。全市产业园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线上线下达到100家,园区年总营业收入达20亿元以上,服务人次达到600万以上。

04  主动融入川渝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计划

积极与成都、重庆、市内其他市(州)、重庆大足、武隆等地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协作,形成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联盟,破除影响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区域一体化的人力资源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劳务输出和重点产业、项目用工保障,加强重点产业、项目人才引进。

 

第十章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

 

夯实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基础,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和形势研判,构建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基础建设

 

推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资源与常住人口挂钩,建立户籍与居住登记并行的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公共就业队伍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建立更加多元的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加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农民工服务中心建设,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居民(村民)委员会等平台资源,重点补齐农村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就业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村(社区)延伸。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民营机构合作,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体系。深化社银合作,鼓励金融服务网点开展求职登记、补贴申领、创业担保等就业创业服务。探索建立职业指导工作室、就业服务专家站和就业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积极打造社区就业驿站和充分就业社区。

 

第二节  推动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服务

 

落实就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规范,推进全市就业创业服务系统、标准、模式统一,优化全市通办、全网通办、一卡通办。大力推广互联网+就业服务,推进就业在线与基层服务融合,推行就业创业服务全上网,打造线下10分钟、线上零距离服务生态。完善就业领域数据共享应用场景,推动人员身份、就业状态、证书证明等数据查询、比对核验一体化办理。加大社会保障卡在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认证用卡、待遇进卡,线上线下全业务用卡。

 

第三节  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和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就业岗位调查制度,完善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劳动力调查制度,定期开展数据质量三方核查。创新监测方式,开展数据采集和大数据监测,加强与社会保险等其他数据校核比对,增强就业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建立有关新形态就业、创业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失业数据的监测分析,深入研究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建立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系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积极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定期分析制度,并按季形成失业动态监测分析报告,为就业政策制定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翔实的依据。

 

专栏9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01  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提升工程

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业务经办的管理。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实现业务全上网,业务办理柜面替代率达到60%以上。依托四川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全市劳务合作体系提供人力资源和线上平台保障,形成市、县、村三级劳务合作工作体系。鼓励和支持县级层面成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本地劳务合作分社,统筹劳务合作社开展就业创业市场化服务。

02  充分就业创建活动

探索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市,推进充分就业社区、阳光就业驿站建设,培养村(社区)劳务经纪人,着重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问题,力争打造国家级、省级充分就业社区5个,市级阳光就业驿站2个。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就业促进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动态落实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加大就业促进宣传,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第二节  加大财力保障

 

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将促进就业作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之一。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推行阳光审批和在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三节  加强就业促进工作宣传

 

利用各种渠道主动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提升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掌握政策的知晓度,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节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规划执行情况年度进展报告和检查制度,加强对就业工作进度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规划实施激励惩处机制。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评价机制,组织实施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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