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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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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初定的职称申报上一级职称时,是否需要把个人档案提回申报地?
我是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我的初级职称是2014年在档案所在地眉山职改办直接初定的,现在工作单位是乐山峨眉地区的私人企业。今年打算申报中级工程师,今天去峨眉人社局咨询后,办理人员因我的是外地职称,为核实我的职称证书真实性,建议我回档案所在地申报或者把个人档案提到峨眉来。这样的回复是否跟“(川人社办发〔2015〕27号)文件规定: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本人人事档案代理的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相冲突。我这种情况要在峨眉评中级是否必须把个人档案调来峨眉?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政策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户籍、人事档案限制,在自己工作所在地申报职称。请与峨眉人社局联系,按程序进行职称申报。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电话2415653咨询。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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