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如何完善档案
魏局长你好!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如何完善个人档案记录,已向“心连心”多次反映。 86年7月由大渡河水运局沙湾处调入原乐山市无线厂(现乐山市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从事会计工作,89年9月调到厂内六分厂从事会计工作,90年7月调到厂内三分厂当一名普通操作工,其中92年8月至2003年7月在三分厂从事压塑工种12年。 厂人事科告知本人档案中无压塑工种记录。能否由原分厂厂长及班组长证明?还是由乐山市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证明?三分厂桥堆销售资料中有我开压塑机的操作图片? 由于厂里个人档案资料不齐,4个月来不敢从厂里提档案到社保审核。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损失,不应当由一个普通老百姓来承担。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法律责任。 咨询律师回复:法院不受理与社保和劳动有关的诉讼,电话咨询乐山仲裁委员会的回复:档案不能仲裁,与劳动有关才可以仲裁。“心连心”通过2495192和12345已回复四次,多谢马老师,多谢“行经办”。 请魏局长查核,谢谢! 盼复。 祝你开心快乐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档案的问题。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之规定,你提出的“完善档案”的问题不属于我局受理范围,你可以向原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退休审批依据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第(三十九)条,“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下同)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符合从事特殊工种规定年限条件的,原始档案记载清楚按国家规定的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执行,经市(州)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之规定,如档案内无特殊工种记载而本人又确实有从事特殊工种经历,可提供能反映你工种的原始佐证材料(比如工资表、津补贴表、职工花名册、工作证、考勤表等)向我局提出申请。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