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你提出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的母亲在2016年按相关规定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初次参保时间为2010年。按现行政策规定,在《社会保险法》施行之日(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在满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推迟缴费5年仍然不足的可一次性补缴。针对你母亲的情况,建议持参保人身份证到市中区具体咨询。
已于2020年6月18日下午14:00电话回复本人,本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