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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征地拆迁83岁重病老人还必须购买养老保险?老人想退保治病。
因征地拆迁初期工作组谈养老保险时,当时监护人(大儿媳)因种种原因误把老人可一次性领取的现金补偿购买成了养老保险,导致现在老人重病(心脏病、肺气肿、肺部囊肿、脑积水、电解质紊乱、痛风、血栓性静脉炎、急性胃炎)无钱医治。目前原监护人(大儿媳)不再履行监护及赡养义务,由村委会调解,现由二女儿作为监护人在尽赡养义务及送医治病,但目前治疗资金及后期治疗资金远远不够,特向贵局申请退养老保险,申请一次性现金补偿用以治病救命。命都不保,谈何养老?望人性化处理,谢谢!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收到你反映的诉求之后,市社保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对你提出的问题通过电话进行了详细回复。现再次书面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83岁重病老人”为2019年12月犍为县办理的征地农转非人员,该人员的征地社保安置工作正处于办理过程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议你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犍为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原国土局)反映相关诉求并寻求解决。

感谢你对乐山社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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