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27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5月起将缴费基数口径调整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9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按此方式缴费,2019年5-12月的缴费指数不能达到参保人选择的标准。因此我市公布了两套缴费方案,一是适当提高缴费基数确保缴费指数不降低。二是按文件要求的方式缴费,但缴费指数不能达到参保人选择的标准。 如你父母选择的0.6的缴费指数,则缴费金额会按相关规定记入个人账户。具体的缴费情况,建议到参保地社保局具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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