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0年10月17日,我市社会保险经办系统正式切换到四川省社会保险系统。按照省平台统一设置的系统规则,在个人查询界面只显示个人缴费本金,未含本金产生的利息,与之前我市社会保险经办系统显示的金额不同,我市社保经办系统显示的额度为个人缴费本金和本金产生的利息的总额。因此两个系统中显示的金额出现较大差异。此为系统经办规则设置的差异,对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没有影响。谢谢你对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电话:212179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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