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人社部要求,从2020年起,我省对养老待遇计发办法进行改革。为有效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在我省新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出台前,我中心对2020年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的人员从符合享受养老待遇之月起暂按相应标准进行预发。待省上新计发标准出台后,我中心将对你的待遇进行重新核定并补发。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社保中心退管科电话:210152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