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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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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在该公司上班四个月,一直没有与我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提出要求支付四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是该公司不支付。而且以各种理由私自罚款。该公司并不是任何行政单位为什么有罚款的处罚?在我上班期间一直没有给予我保障,社保没有购买。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所反映的情况我局收悉,并及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调查处理,但您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经多次反复拨打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我们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为此,建议您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并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2121386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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