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在局长信箱的提问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9】3号)、乐山市人社局、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乐人社发【2017】51号)文件精神,企业在职职工累计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领补贴,在取得证书12个月内申请的规定。咨询人不是企业在职职工,且证书领取时间不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244182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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