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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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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与退休年龄
尊敬的领导: 本人想咨询从事的职业与退休年龄的关系。本人从川北医学院毕业分配到厂职工医院一直从事临床医疗护理工作,是属于干部及专业技术岗位,不知哪年又悄悄把我们变为工人岗位,随着厂里发展转型,大部分人转厂里干一线工人工作,而我们少数人继续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现已外派到金口河区人民医院工作,是属于专业技术人员,应该享受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55岁退休。可厂里叫我们50岁退休,而厂里在温江卫生所女性工作人员50岁办理退休,成都社保不接收,从事的职业不符合50岁退休,医疗卫生人员属于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应该55岁退休。不知那个环节弄错了,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们:本人一直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到底该多少岁退休?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规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在上述两类岗位变动,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执行。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养老工伤保险科电话:2125500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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