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规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在上述两类岗位变动,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执行。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养老工伤保险科电话:212550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