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9】3号)、乐山市人社局、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乐人社发【2017】51号)文件精神,企业在职职工累计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领补贴,在取得证书12个月内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申请的规定。 您所取得的证书是应急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书不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现参保地不在乐山,因此不能享受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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