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的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文件精神,由其本人目前所在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档案转出,我中心审核后通过机要交通档案转递。档案管理咨询电话:0833-2433211、2439870。
我中心工作人员于1月22日上午09点20分与您联系,已将档案有关情况告知,本人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