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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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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社保问题
请问2010年在成都一个企业交社保,于2012年转回乐山犍为,转回以后从2012年到2020年以个人名义缴纳保险,现在打印社保证明的时候,只能显示个人缴纳部份,不能显示公司缴纳部分,现在考入事业单位,要认定工龄需要显示公司缴纳部份,请问该怎么处理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你在局长信箱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只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不转移原参保单位信息(2006年及以后无单位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建议你联系原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能否出具原历史缴费记录为单位参保的相关证明。根据你的提问不能详尽了解你的具体参保情况,你可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综合业务科电话,就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进行详细咨询(电话:0833-2101933)。

欢迎你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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