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据您反映,单位没有及时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由单位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的审计稽核部门申请依法补缴。待单位为您缴清三项社会保险的本金、利息和滞纳金后,您可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回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谢谢您对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