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本人可通过登录掌上12333手机APP提出转移申请,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网办理。根据你的提问不能详尽了解你的具体参保情况,你可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综合业务科电话就转移问题进行详细咨询(电话:0833-2101933)。
公积金转移接续问题,建议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咨询。
欢迎你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