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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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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教师岗位问题的咨询
领导你好:请问一个农村教师根据川人社发【2015】55号文件之35条的规定,在2016年用了农村教师10年从10级升到9级,2018年用农村教师30年评为高级教师,七级,今天能否再用农村教师20年或30年升为6级。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川人社办发[2018]69号《关于明确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具备川人社发【2015】55号文件第35条第(1)(2)(3)款中两款及以上条件的教师,不重复享受。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具体执行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2021年4月14日15点50分,事管科已电话回访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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