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事业人员转岗按照《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发〔2021〕11 号)执行,其中“转岗竞聘应本着工作需要、人岗相适、保持岗位聘用相对稳定的原则,除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任命(聘用)等特殊情形外,在相应岗位聘期内一般不得转岗竞聘其他类别岗位”。
事管科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告知了按照事业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建议您详询峨眉山市人社局,本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