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乐山市人社局、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乐人社发【2017】51号)文件精神,企业在职职工累计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取得证书12个月内申请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 咨询人不是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证书是专项能力证书不是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能申请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 2021年7月30日下午4点职建科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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