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社会保险法》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人社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关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的相关规定,经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您的母亲在社会保险法施行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您母亲今年56岁,今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