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外省和其它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本人向就职单位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我市有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的市级、区县人社部门予以确认。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确认的请示;2、企事业单位职称确认审批表;3、原职称证书;4、原职称评审表;5、原职称文件;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7、单位出具的岗位空缺证明;8、身份证复印件;9、在央企、部属单位取得的职称需提供由人社部授权其单位设立职称评委的批复复印件;10、其他资料。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管理科,联系电话:0833—2442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