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人社部要求,我省将对2021年9月及以后退休死亡人员的一次性待遇计发办法进行调整。据了解,相关政策将于近期公布,在收到政策后,我中心将及时为您办理一次性待遇核定和支付业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死者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执以下材料原件到养老待遇发放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死亡待遇: 1、参保人员死亡证明原件;2、火化证明原件;3.直属亲属经办人和死者有效身份证明;4.死者社保卡。 由于其亲属远在江苏省常州市,死者系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其直系亲属可将相关材料通过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社保经办人委托办理。 2021年11月25日下午13:50-13:52养老保险待遇管理科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您表示理解。 如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11837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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