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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养老保险
局长您好!我的父亲今年58岁,是市中区水口镇某村村民,从零几年实行新农保以来,一直按最低档标准缴纳养老保险。为提高他老年生活待遇,想咨询几个问题:1.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不是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2.我想提高缴费档次,但是离他领保只有两年了。若今年按最高标准缴纳,以后的领取档次又是怎么算的?3.若到了60岁,可否一次性按较高的标准进行补缴?4.有没有关于乐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细则或者条文、规定?最后说一声,由衷感谢!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于2014年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在年满60周岁的当年,可以提高以往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作为增档补缴,增档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目前基础养老金为105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所有缴费金额+缴费补贴+利息)除以139;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文件有:川府发〔2014〕23号、川人社发〔2020〕10号、川人社发〔2020〕29号、川人社办发〔2020〕125号文件。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449501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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