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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年审规定
企业退休人员年审如何规定的,去年我和爱人大概在三月上旬年审的今年四月十八日网上年审,今天我爱人收到四月退休金,我确未收到,咨询社保局工作人员说去年三月年审今年就必须在今年三月之前年审,我已超时要下个月补发,但我爱人收到四月退休金,我确没有没有收到不知何故,退休年审宣传是每年四至六月年审的,我这月未收到退休金要等下月,夲月如何生活呢?望回复!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法》(川人社办发〔2014〕273号)第九条规定:“认证对象应配合认证机构开展工作,自领取待遇的次月起,每12个月认证一次。”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养老金待遇发放工作,对4月养老金即将暂停人员,已于4月2日通过手机短信告知:“[乐山市社保中心]温馨提示:您好,您的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已到期,为保证您的养老待遇正常发放,请于2022年4月8日前使用“四川e社保手机APP”或前往乡镇、社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由于您未在社保系统中留存联系电话,故未收到相关提示,导致4月养老金暂停发放。

  2022年4月22日上午10:35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告知社保中心已将您的联系电话存入社保经办系统,并将在5月补放4月养老金。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101522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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