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9号)文件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4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不含专业技术类)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因您取得的中级经济师证书属于专业技术类证书,不在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范围内,所以不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5月24日10:06分对您进行了电话回访,解答了相关问题。 如您还有疑问,可咨询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833-212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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