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该线索转交市中区人社局进行处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若该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您可以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市中区马铺路123号,联系电话:0833-2101132。
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