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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辞退员工没有任何补偿
尊敬的局长您好: 我是一名来自农村的打工仔,2022年2月16日入职做财务经理,待遇月薪8000,转正10000元每月,于2022年3月11日被无故辞退,但是强迫我签主动离职申请书,并且劳动合同上金额是月薪1650,这样的黑心公司,天理何在? 该公司有很多违背劳动法行为 1,每名员工合同上都是月薪1650,整改后让员工签空白同 2,员工加班没有任何加班费,免费加班 3,辞退员工都是胁迫员工签主动离职申请书 4,迟到还要违法罚款 5,员工工资今年1月,2月只发半月工资 6,月休6天,没有任何补偿,没有年假 朗朗乾坤,青天白日,居然还有这样的不法公司残害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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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该线索转交峨眉山市人社局进行处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若该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您可以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乐山市峨眉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峨眉山市大佛南路21号,联系电话:0833-5543587

    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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