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职称证书遗失问题,本人将原证书信息在公开报纸上登报申明作废后,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管理科进行办理(需提供登报相关材料、本人申请、用人单位证明、主管部门报告)。 关于转专业方向问题。首先要明确本人所学专业是否与目前从事专业一致,其次要明确本人取得的职称专业是否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如果您想申报的专业涵盖了所学专业或原职称专业,就可以转,如果不在涵盖范围内则不能转专业。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6月10日下午16时15分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本人对解答非常满意。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管理科电话:0833-2442093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