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人社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经电话联系,您单位的职工自2014年7月开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十五年,他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12179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