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培训期间不给工资是否违法
我在伯克纳餐饮公司上班,培训了7天,他们不给钱是否违法?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劳动监察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局已将您反映的问题移交给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处置,请您保持电话畅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若该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您也可以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直接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马铺路123号,联系电话:0833-2101132。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7月18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