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劳动监察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局已将您反映的问题移交给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处置,请您保持电话畅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若该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您也可以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直接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马铺路123号,联系电话:0833-210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