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职称评审收费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在推荐所属行业参评人员时,我局将会向申报单位出具收据和发票。在组建评审委员会时将根据当年各系列申报情况从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相关专业评审专家对本专业申报人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将在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评审全过程在局纪委监督下进行。公示无异议,我局将会向申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任职资格通知,由行业主管部门到我局办理职称证书等后续事宜。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管理科电话:0833-2442093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