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8号)文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 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 元、高级(三级)2000 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不在补贴范围内。因您取得的会计资格证书属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不能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电话0833-212759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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