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4050政策咨询
想咨询一下灵活就业人员4050社保政策补贴事项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补贴条件

根据《乐山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乐市财政社〔2020〕47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期限

根据《乐山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乐市财政社〔2020〕47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补贴标准

根据《乐山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细则》文件第六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当年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缴费基数高于(含)60%的,按60%缴费基数的2/3进行补贴。”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渠道:就业地所属公共服务机构。

(二)线上办理渠道: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政务服务网等。

五、所需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灵活就业承诺书等原件或原件电子材料。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指导科电话0833-2191880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