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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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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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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小孩于5.30出生,因为疫情和对生育险期限未能做到了解,于12.14到社保局办理生育津贴,因还未报医保,需要办理了医保才能申报生育津贴,但是工作人员告知因为疫情原因,有些岗位老师正在居家隔离,办理好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请问如果过了生育当年要怎么申报生育津贴呢?如果影响了领最长期限是多久呢?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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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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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调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乐编发﹝2019﹞17号)文件要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已于2019年3月划至市医疗保障局。您反映的问题请咨询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33-21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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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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