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8号)第五条规定:“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因您在2020年11月5日申领过失业补助金,所以不能再次申领。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电话0833-212759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