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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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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转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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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是乐山二建的退休职工,家住牛华。2011年在乐山372医院被确诊为肝硬化中晚期,以后每年两次在五通桥中医院住院治疗,但因条件有限效果不是很理想,现已是慢性肝功能衰竭。2015年1月出院后,我将母亲接到乐山市中医院继续治疗,效果显著。医嘱肝病患者应定期到医院进行保肝治疗。现在的问题是按分级医疗规定,必须先到牛华就诊,才能转到乐山。明知牛华医院治不好,还得去住,是不是太浪费了。还有要是医院不给开转诊单,我又该如何做?有没有一个办法我直接就能到乐山中医院就诊,又不影响报销比例呢? 请教我如何做是最好的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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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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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工作人员已电话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对所咨询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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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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