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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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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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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以前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2008年-2016年)离职后由于多方面原因未购,征地后一直购买医居医保。我想请问一下,如果目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购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重新计算还是与以前的累计,若累积,是否是达到缴满180个月后就可以停掉(停后转购居民医保至退休时),而到退休年龄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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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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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调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乐编发﹝2019﹞17号)文件要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已于2019年3月划至市医疗保障局。您反映的问题请咨询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33-21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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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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