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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文件规定,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的优惠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须出具证明材料或者在相关证明材料上盖章的,可到原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办理。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管理科电话:0833—248187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