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管辖权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工伤认定管辖权 (1)受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向参保地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在省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含职工受伤害时的初诊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申请人能够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联系电话0833-269420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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