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属于原老机保参保的非在编人员,于2012年3月在老机保办理了补缴手续,补缴时间为1991年1月至1997年12月。我市老机保启动时间为1996年1月,因此在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根据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规定,只能将1996年1月开始的老机保关系转移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涉及1996年1月之前的补缴年限与老机保启动时间不符,需作清退处理。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12179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