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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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70元,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若您发现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您可以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证据材料,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8楼,联系电话:0833-2139173。